关于开展学习《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
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机构:
2015年3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市【2015】35号)的文件通知,要求各项目总监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对违反规定的项目总监将依据《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布。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相继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监理单位组织开展所有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六项规定,要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理办公室悬挂总监六项规定。
住建部将于近期赴各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总监六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现要求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监理机构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并依据“六项规定”进行自查,规范行为,完善不足。
1、《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
3、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意见。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