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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设计资质、招标、执业资质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司  2024-04-23 11:33:43
住建部下发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涉及资质、招标、执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证明

住建部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设计资质、招标、执业资质等
 

  住建部下发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涉及资质、招标、执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证明。此次取消的力度很大,比如取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证明,改为承诺。取消造价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专职人员证书、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部分证明改为承诺。在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备案,取消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改为申请人不再提交,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建法规〔2019〕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

  1、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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