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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中标单位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经理总监,按骗取中标处理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司  2024-04-23 11:33:43
近日,西藏发布《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建筑工程中标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意见征求

  近日,西藏发布《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建筑工程中标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意见征求,公示1月25日截止。水利工程监理公司发现,其中提出一点,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撤离,譬如项目经理、总监,直接按骗取中标处理。
 

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机构建设,提升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水平,有效配置各类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我厅结合我区建筑市场现状及建筑行业发展趋势,研究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471896411@qq.com。电话(传真):0891-6822557。
 

  附件:《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8日
 

  水利工程监理公司整理《办法》部分内容如下:

 

  第五条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办理投标手续时需对组建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进行承诺。相关单位在中标后,“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将会对该项目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不得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
 

  第六条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且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第八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对擅自更换和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下列情形除外
 

  (1)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医学检查证明书及相关医疗凭证);
 

  (2)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现场复核证明材料;
 

  (3)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后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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