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施工管理费(间接费或施工经费)
施工管理费(亦称间接费或施工经费)是施工单位为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服务及进行
工程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中,需要通过分配的办法,由各单位工程共同负担。
按照煤炭工业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管理费由基本定额费用和定额外费用两个部分组成。
一、基本定额费用
是煤炭工业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按统一定额计算的费用部分,其中包括行政管理费和施工经费两个内容:
(一)行政管理费
包括以下项目:
(1)工作人员工资;
(2)工作人员工资附加费;
(3)办公费;
(4)差旅交通费;
(5)宣传教育费;
(6)固定资产使用费;
(7)其它费用:包括民兵训练费和劳动招募费。
(二)施工经费
指施工过程中与施工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
(1)生产人员辅助工资;
(2)生产工人工资附加费;
(3)工具用具使用费;
(4)劳动保护费;
(5)小型临时设施费;
(6)培训费;
(7)其它费;
二、定额外费用
指上级管理费、探亲费、通勤费、取暖费及其它定额外费用。
由于各地区各单位情况不同,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合年度 施工任务每年制定一次取费率,作为附加定额,经省局核定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