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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建局:招标人可自主确定中标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司  2024-04-23 11:33:43
近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的通知》。明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等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中山市住建局:招标人可自主确定中标人!

  近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的通知》。明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等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一、招标人可自主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是招投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在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等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二、中标人不得转让项目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三、严查“陪标专业户”

  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可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招投标大数据分析报告强化事后监管,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提前发现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着手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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