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开展一轮起底式清查
1、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轮拉网式全覆盖检查。
对发现问题要督促项目整改闭环,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2、苏州市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务求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排查重点8个方面
1.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等情况。
2.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
重点排查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或封闭,特别是工人集中住宿区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
3.消防设施设备配备。
重点排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临时应急照明、灭火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重点排查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
5.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重点排查是否设置电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小型电动运输机械等)专用停放区域,是否实施集中统一停放和充电。
6.生活区设置及管理。重点排查生活区是否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建筑构件;
严禁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铁栅栏;
严禁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未设置限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严禁食堂采用多层结构,严禁宿舍、办公用房建筑层数超过3层;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重点排查施工、监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等要求,做到“四个一律”(动火一律持证上岗、动火一律申请批准、动火一律条件核查、动火一律现场监管)。
8.外墙保温材料性能。
重点排查在建工程外墙保温材料性能质量,严禁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对于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和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应严格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材料;对于高度大于24米小于50米的建筑鼓励使用A级材料,严禁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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