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必须建立监桩台帐,台帐须注明每根桩的编号及截桩或送桩深度。
2、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及轴线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并立即报项目经理复核,项目经理核查无误后在台帐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监桩时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如有特殊原因离开现场,则桩基础施工必须停止。
4、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个班次对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进行三次检查,并核对施工记录和进桩台帐,无误后签字认可。工程部经理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并在台帐上签字。
5、预决算部在工程桩结算时,必须根据地质资料对桩的长度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较大的出入,则由预决算部报集团监察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