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浅谈施工合同条件中风险责任划分的原则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司 2024-04-23 11:33:43
我们知道,施工合同条件是以双方为原则的,因此,施工合同条件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划分责任风险也应坚持公平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下面工程监理单位简单为我们介绍
我们知道,施工合同条件是以双方为原则的,因此,施工合同条件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划分责任风险也应坚持公平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下面工程监理单位简单为我们介绍风险责任划分的三大原则。
第一,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是否可以合理预见,以基准日(投标截止日期前第28天)作为划分合同风险责任的时间点。
第二,所发生的事件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而非承包商的投标失误或管理责任。
第三,通过工程投保也不能合理或全部转移的风险应有业主承担。
总之,在基准日后发生的作为一个有经验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的风险事件,按承包商受到的实际影响给予补偿。某一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损害是否应给予补偿,工程师不是简单看承包商的报价内是否包括对此事件的费用,而是以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阶段能否合理预见作为判定准则。
以上是工程监理单位讲解的施工合同条件中风险责任的划分原则,通过今天的学习,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双方利益为原则,更好的执行合同内容。更多关于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甲级监理公司方面的信息,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http://www.ccpm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