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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阐述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质量责任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司  2024-04-23 11:33:43
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实施管理,并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工程建设中不得指使或者
  
工程监理单位阐述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质量责任
 
  1、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实施管理,并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工程建设中不得指使或者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使用不合格产品、材料施工,降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
 
  2、严把消防工程发包关。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不得将同一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分解发包,更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以及违背建设规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4、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取消或者更改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确需更改的,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查批准。
 
  5、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进行自检验收,对自检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应当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改正。自检验收确认工程合格并由参验各方签署明确意见后方可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并确保提交的报验文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工程监理对未组织自检验收或自检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迫使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合格自检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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