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及特点
1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
合同是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合作基础,规定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因此,参建各方都需要严格地执行合同,这些合同的条款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等都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他们各自紧密联系的同时也起着不同的作用,一般的建设合同都有具体条款规定了监理的工作(直接体现了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而规定的技术规范则直接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和手段。
2工程监理的特点
实行工程监理是国家通过引进外国先进的管理观念而进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是对工程建设管理效率提高的重要方法,同传统的管理方法相比,工程建设监理有着很多的特点。
首先监理工程师是依法监理,其工作受法律保护。这与传统的建设单位内部管理有根本的区别。其次工程监理是一种对工程全过程的、系统的科学管理,这也与传统的内部监督部门偶尔抽查有着根本的区别,通过全过程的监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等方面就能够实现有效的控制。最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与工程款的支付直接联系到一起,工程质量的好坏就能直接关系到了施工方的收益,这是工程监理制度最大的一个特点,按照建筑法规定,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工程款,这从根本上给予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否决权,有效的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