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是独立的、智力密集型的社会经济实体。
工程监理企业对哪些建设行为实行监理,要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确定。对委托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企业只能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利施工合同对施工行为实行监理。
而对委托全过程监理的工程,监理企业要根据委托的监理合同以及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理。
目前的公路建设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委托监理有效地发挥施工过程监理的规划、控制、协调作用。
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掌握施工进程中各环节的详细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进行监理,使施工单位不敢忽视工程质量,并能帮助施工单位改善施工管理,对使用的材料、设备把关,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准进人施工现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进人下道工序施工。
这种严格的约束机制不仅促进施工单位自控系统的完善和发育,也保证了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