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1.企业未形成系统的监理合同管理体系
大部分监理企业管理层不重视监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监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 的重要意义。监理合同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是未能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少必要的风险分析和评估审查工作;另一方面是工程监理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对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阴阳监理合同屡禁不止
监理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造成合同主体地位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加上合同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这些因素导致了阴阳合同的产生。阴阳合同的主要差异是监理服务费用的差异。阳合同监理服务费用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计算,仅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履行;阴合同监理服务费用低于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企业为节约成本,会尽量减少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造成工程监理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给双方当事人及国家集体带来很大损失。
3.监理合同履约率不高
在监理合同履行阶段,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执业资格专业类别、等级,监理人员数量与监理合同约定不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常不在施工现场;监理企业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脱节,造成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合同管理形同虚设。上述情况都是不诚信的表现,不利于工程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