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相关规程
水利建设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 (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
当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河南水利工程监理公司整理总结了相关规定,希望对水利工程监理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
(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单元工程 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3)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以上是水利工程监理公司的分享分部工程验收的一些知识。建基咨询是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甲级监理公司,了解更多通信工程监理和水利工程监理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http://www.ccpm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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