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通知,工地发生事故,施工、监理企业所有项目全部停工3--7天
近日,佛山市住建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落实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生生产事故的,施工、监理企业自发生事故当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面停工整顿。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停工整改期限不少于3天,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的,停工整改期限不少于7天。
事故企业要在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为“一照、一表、一报告”(企业营业执照、落实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对照检查表、企业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