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监理工作时,监理各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遵守自己应尽的责任。同样,承包商也不例外。下面由甲级监理公司为我们讲述开展监理工作时,承包商的职责和权利。
第一,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有关环保条款。
第二,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接受工程建设期环境监理。
第三,建立辖区内的环境管理体系,并明确合格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按照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工程开工时编制《环境管理计划》,并提交环境监理审查。
第五,在开展监理工作时,承包商要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主动为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六,承包商应主动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汇报本辖区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环境问题以及解决的情况。
第七,每月编制一份环境月报送达环境监理工程师。
第八,对预期或已经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的施工活动,承包商有权提出该施工活动变更的申请,报环境监理单位审查,由业主批准。
综上所述,在开展监理工作时,承包商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行使自身的权利,以更好的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