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浅谈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总体要求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项目监理机构对被监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技术性文件。
(2)在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单位下程、分部、分项工程预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旦评估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能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反映出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最等方面的情况。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一周内完成。
(4)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6)应随工程进展阶段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在工程进展到以下阶段时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主体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单位工程(包括安装和装饰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