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浅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
在人员方面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建设项目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甲级的要求10年以上,乙级要求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