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试行)》印发 挂证可入刑
近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试行)》。
注册与执业
1、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和执业印章。
2、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出具虚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或者有重大工作过失的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再予以注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5、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负责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
关于考试
1、考试每年至少一次,具体考试时间提前向社会公布。
2、两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3、考试时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3小时。
4、考试周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免考: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6、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以上是《办法》对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与考试的相关规定,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证书挂靠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个人及公司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