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将实施《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以下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甲级监理公司整理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06-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同时废止。
在中医医院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17日
以上是甲级监理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消息,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全国监理行业百强企业。了解关于工程监理知识或开展工程监理业务,请微信咨询小编JJZX1998。
咨询热线:1530371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