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横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 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二、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
(2)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三、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四、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司表示,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