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主管部门:
1.4 建设单位:
1.5 设计单位:
1.6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1.7 监理单位:
1.8 工程建设规模:
1.9 工程主要效益:
1.10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12 工程计划工期:
1.13 工程进展情况
本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工作,施工单位即将进场开展临建工程布置和施工准备,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和专业要求逐步到位,开展监理工作。以实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方”三者各司其职的建设管理机制,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 监理范围、业务和目标 2.1监理范围:
2.2监理业务:
(1)负责项目法人委托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现行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对工程实施投资,工期和质量控制。
(3)按国家经济法规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4)配合项目法人协调工程内部,外部各方的工作关系。
2.3监理工作的目标:
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使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工程设计的变更和人工,材料,设备和物价上涨因素不包括在内),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实际质量达到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为此,监理应将项目的总投资额,总进度目标和项目质量目标展开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以单元工程为基础,采取动态管理,促进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在投资到位不好的情况下,监理将以积极的态度协助项目法人调整计划,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