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竣工资料回收归档的管理办法
【CCPM/D03-TZ-2014-007】
各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监理部:
工程资料是工程实体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形式的具有实质性的依据资料,是工程内在质量的具体反映。工程资料的的管理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体现,为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归档及时,保证公司评优、评先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1 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部须按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交完整资料一套,资料内容参照公司文件CCPM/D01—TZ—2011—006执行。
2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行资料押金制度,根据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的资料押金,待资料交回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
3 合同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资料押金3000元;10.1万元—30万元的项目,资料押金4000元;30.1万元—50万元的项目,资料押金5000元;50.1万元—80万元的项目,资料押金8000元;80.1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料押金10000元;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料押金20000元。
4 监理费经公司财务的项目,资料押金在本项目第二次拨付的监理费中扣除,监理费一次付清的资料押金一并扣除。
5 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每月清理一次,汇总统计后按第三条规定的额度缴纳资料押金。待该项目资料交回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