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即日起,企业跨区域迁入资质需核查三个月社保!对异常、频繁变更企业及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11月22日,合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明确:
凡在一个月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同时进行地址、企业名称变更)连续发生2次变更的、或一年内累计3次及以上的,视情将其列入“异常企业名录”,对异常、频繁变更企业及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此外,企业资质变更相关:
跨地市变更迁入合肥市的:
除按“简单变更”办理外,还需进行动态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涉及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
①建造师和对应资质类别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要求。企业应对应资质类别配齐相关专业和数量的注册建造师。
②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是否有申报前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可提交书面承诺备查)。
2、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将对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和专业职称”、企业业绩方面进行检查;同时对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是否有申报前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可提交书面承诺备查)。
法定代表人变更:
企业涉及法人变更,除按上述“简单变更”办理外,还需进行动态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涉及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
①建造师是否满足要求,企业应按资质标准,对应资质类别配齐相关专业和数量的注册建造师。
②对应资质类别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2.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将对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和专业职称”方面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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